去年10月1日晚,网民张岩发现,中国商品交易拍卖市场网站正在举办“海星电脑拍卖会”,他按照网站要求,在10月1日至10月5日的拍卖期内参加了竞拍,以最高价购得3台电脑,并在网站公布的拍卖结果中确认拍卖成交。但10月8日,他发现这个网站仍在进行电脑拍卖会,而且截止日期改为10月10日,他已经拍卖成交的3台电脑正在继续拍卖。对此做法,张岩当即提出抗议,并把网站主办者告上法庭,要求给付他拍得的电脑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但被告辩称,电脑专场拍卖会原定时间为10月6日至10月10日,由于网站出现技术故障,导致拍卖系统自动启动,而且公司未与张岩签订成交确定书,因而对他的应价不予认可。此案在全国尚属首例。
法院审理认为,按照拍卖法规定,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到最终成交保留价时,应价不发生效力,故原告竞买无效。但是拍卖造成的误解是由于被告技术故障导致的,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张岩汇款,赔偿利息,并承担本案诉讼费。
(《北京晚报》3.22张鹏文)